使用帮助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客服电话:13836668191 15590902285    客服QQ:710448537

您好!亲~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医药招商,医药招商网,药品招商,保健品招商,医药代理,药福网,药福医药招商网,医药网,医药代理网站,药品分类,药品批发采购,中国医药招商网,中国医药代理网,OTC招商,保健品招商,医疗器械招商,药妆招商,医药网,医药新闻,医药展会,中国医药网,医疗,药品

  • 药福首页
  • 药福资讯
  • 产品知识
  • 卫计委发布“处方共享”消息,谁受益最多?
    来源:药福医药招商网  发布日期:2020-12-24  发布者:jsmpkj3266  共阅442次  字体:
    7月5日,天津卫计委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响应了2018年4月25日国办发的《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在征求意见稿中,天津卫计委“要打通院内院外信息通道,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这意味着,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形成线上线下协同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模式。

    ▍处方外流,行业高度关注

    处方自由流动,在医药分家政策主导下,尽管是大势所趋,但总体而言,进展十分有限。此次天津的动态,行业很关注。

    “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共享患者的处方,零售端也能读取到,这样患者去药店不需要带处方,系统里查一下就能看到,处方外流完全没有了障碍。”

    华中一家药品零售企业的地区负责人对此赞同,他还表示,零售终端已经做好承接医院处方的准备了。之前,天津,梧州、成都、西安、重庆等地食药监部门发文放开了电子处方;现在,卫计部门要共享患者的处方,是个重大的突破。

    ▍处方流向哪里?

    不久前,天津某三甲医院被曝光存在院内药房的问题。看现在形势,今年内跟医院有关系的药房,恐怕都要撤离。再加上,现在托管药房哀鸿遍野,可能都要被清理掉。

    那么撤离以后原来的批发企业怎么办,托管企业怎么办?干脆把医院药房剥离,剥离后由批发企业承接处方,然后给患者直接配送到家,这样既避免院院内有药房的问题,又不伤及批发企业的利益。

    一位药品批发企业的业内人士按照过往模式分析,医院的处方,直接流转到批发企业,或者经过批发企业流转到相关的零售企业的可能性大。此种情况下,批零一体的企业最受益

    另外,对于处方共享后,工业、药批、零售之间的博弈,并未透露更多。不过,该人士也表示“这对各个环节,都是好事!

    ▍处方共享,已有成功先例

    处方共享,已有先例,梧州做成了。

    2017年11月,广西梧州市启动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市20余家二级及以上医院,与百余家药店将共同接入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院、社保个人账号、药店三方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患者凭借医院开具的处方可自主到药店购药。

    2018年7月5日,广西梧州,正式启动慢性病医保统筹账户在处方共享药店直接结算,统筹账户正式向零售药店开放。创造了处方外流的“梧州模式”。

    先行试点的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每天可以开具300张以上的外延处方,处方取药率达到90%。

    ▍药企、药批、零售都将获益

    毫无疑问,处方外流将拉高医药零售行业整体增速。

    在处方外流的大趋势下,如处方药院外销售能够达到美国水平,即处方院外销售额占处方销售总额的45%,院外处方将新增3000亿元这一增量将主要由零售药店、第三终端等承接。

    另外,从中获益的,还有药品批发企业和工业,以及符合配送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如京东、顺丰等,以及刚刚宣布入局医药新零售的“饿了吗”。

    最后,天津卫计委表示,对《意见稿》如果有修改意见可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2日,反馈至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化管理处。

    [分享到...]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该页]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答案
    更多...网站公告
    更多...医药资讯
    更多...警示平台
    更多...业内资讯
  • 登录网站
    http://www.yaofu.cn
    网上搜索
  • 寻找意向产品
    点击广告位查找
    热门产品查找
    根据搜索查找
  • 留言,电话咨询
    电话咨询厂家
    页面留言咨询
    在线咨询
  • 双方洽谈
    双方沟通相关事宜
    代理要求
    厂家政策支持
  • 合作成功
    进行考察核实
    签订合同
    代理成功
  • 微信公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黑B2-20111392
    ©药福医药招商网版权所有
    药福医药招商网只提供交易平台,对具体交易过程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望供求双方谨慎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