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海药采中心发布《2018年上海市关于做好本市第三批医保药品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此前带量采购的规则之外,还特别增加了关于监督执行的问题,在关于监督执行里面规定:
(一)医疗机构执行带量采购中标结果纳入本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和医保费用考核范围。
(二)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将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公示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带量采购品种的比例和排名,接受社会监督。
(三)市医保部门对不能正常完成采购量的医院,视情况扣减相应医保费用额度,对处方用量下降明显的医生,加强医师约谈。
(四)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参考药品采购第三方评价系统(http://evaluation.smpaa.cn/)公开的同品种不同企业产品的评价指标,鼓励采购和使用性价比最高的带量采购中标品种。
国家医保局局长上任后,福建和上海是两个调研地。8月初,国家医疗保障局召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座谈会,试点采购的模式就是上海带量采购,探讨以70%的市场换取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较低的价格,以此来实现对原研药的替代。
对于上海带量采购,业界普遍看法是一大创新,但是由于对医院的强制执行采购的力度不够,所以,中标企业期待在标期(一年内)完成目标量的销售是个难事。我们看到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带量采购的试点征求意见稿里面,对于量的执行增加了很多规则,包括用了仿制药替代原研药节省的医保费用归医院,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督等,将带量采购的落地与医院的补助挂钩等,以此来保证量的落地,堵上了上海带量采购落地的最大漏洞量无法实现的问题。
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规则曝光后,迅速的,上海执行新一轮带量采购时,开始增加医院的落地执行力度,增加了对医院的监督和处罚措施,和国家采购方案的不同的地方是没有经济利益刺激机制——节省的医保费用归医院所有。
从上海新一轮带量采购的的中标结果来看,本轮采购的药品只有一家外企中标——以仿制药闻名的山德士,而非原研药知名企业。如果上海本轮的带量采购真正落地,或许,上海医药市场变革真的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