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国家医保局下发通知,召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辽宁、广东、福建、四川、陕西等省级药品招采行政部门于今日(8月3日)召开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座谈会。
今日会议结束后,笔者获悉,该会议主要内容是:
1、针对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试点城市重新进行采购。
2、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逐步替换原研药市场。
3、讨论用各省70%的市场份额交换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以原研产品的最低报价,并此产品的最低报价作为医保的支付价是否可行并听取代表省份意见。
药脉通还获悉,今日( 8月3日)下午,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17家生产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北京参加“仿制药量价采购座谈会”。
此外,从消息人士那里笔者获得了《联合采购办公室职责任务与工作要求》(讨论稿)。讨论稿显示,上海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物管理所将负责国家医保局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的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
据公开信息,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上台后首先走访了福建医保办,上海是他走访的第二站,从目前来看,显然上海更受国家医保局的青睐。
讨论稿表示,根据国家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的方案,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试点城市(参加会议省、市确定)各委派一名代表组成联采办公室,内设监督组、专家组、集中采购小组。由上海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联采办工作内容包括:1.组织品种遴选;2.收集品种采购数量;3.受理企业递交资料;4.发布采购结果;5.为医疗机构和企业提供咨询;6.处理投诉;7.作出处理;8.向国家试点办报告工作;9.其他。
采购事务管理所设在上海,并且由上海承担日常工作和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可见国家医保局对上海药品招采模式的肯定。
此前,据媒体报道称, 7月31日至8月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赴上海市开展工作调研,实地考察了市医保中心、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等单位,详细了解了药品招标采购、医保信息化建设和基金监管等情况。
胡静林强调,当前,要精心组织好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通过带量采购推动药品价格下降;要加强顶层设计,规范各类标准,尽早实现全国医保信息系统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