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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1月1日起,这条食品进出口新规就要实施了!
    来源:药福医药招商网  发布日期:2022-01-04  发布者:reaps  共阅672次  字体:
    摘要:2022年新规,速来了解!

     

    20221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9号)将正式实施。这部新规中,关于特殊膳食用食品方面的政策内容十分值得关注。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01

    什么是特殊膳食用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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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特殊膳食用食品具体包括什么食品?

    根据GB13432-2013附录A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类别,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

    A: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儿配方食品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幼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B:婴幼儿辅助食品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C: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D: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

    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如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03

    海关对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新要求

    根据249号令第十八条,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并公布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48号令)第七条,下列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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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应当对其推荐注册的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确认符合注册要求后,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函

     

    二:企业名单与企业注册申请书

     

    三: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

     

    四: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企业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声明

     

    五: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相关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的审查报告

     

    必要时,海关总署可以要求企业提供食品安全卫生和防护体系文件,如企业厂区、车间、冷库的平面图,以及工艺流程图等。

     

    也就是说,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需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04

    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新规定

    根据249号令第三十条,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Z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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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文标签应符合GB 13432-2013的相关要求。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特殊膳食用食品时,应当在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05

    海关对特殊膳食用食品进口商新要求

    根据249号令第二十二条,食品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下列内容:

     

    一: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情况

     

    二:保证食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

     

    也就是说,特殊膳食用食品进口商应在产品进口前审核境外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产品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以保证进入中国境内的特殊膳食用食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同时249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净含量/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销售后2年以上。

     

    202211日起,特殊膳食用食品进口商应保存相关产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相关凭证不少于食品保质期后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产品保质期是两年的,相关记录和凭证应至少保存两年6个月。

     

    来源:海关总署

     

    瑞普斯国际药业集团是一家专业从事进口营养健康食品研发生产、品牌运营及服务的大型高科技企业。瑞普斯遵从“品质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秉承“义为先、信为重、利为后”的经营守则,以高质量的产品和高品质的服务,为客户提供高品质营养健康食品及量身定制的一站式OEM/ODM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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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普斯国际集团还拥有高效运营营养品供应链,以海运、陆运、空运三大主要运输模式,链接全球多个国家,汇聚了强大的港口资源。通过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国际货运、铁路货运等,大大缩短运输时间,真正做到一站式通关服务、门到门服务。也能更好的降低货物的破损率,提高安全性。

     

    瑞普斯集团严格遵照国家食品药品进口法律法规清关,所有产品均拥有一套完整的资质、进口关单、税单、检测检疫报告等资质,确保产品从研发、生产到配送都拥有严格的品质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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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普斯集团还提供全球超过20个国家和地区营养品的OEM/ODM服务,拥有德国、法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丹麦、秘鲁、韩国、日本等几十个国家的营养品厂家资源。

     

    瑞普斯以国际标准认证确保产品质量,打造优质的营养健康膳食食品。高品质OEM/ODM服务,认准瑞普斯国际药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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