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规格:20g X 10代 | |
招商区域:全国 全国各地区 | |
销售渠道:OTC | |
批准文号:z13020364 | |
主要成份:板蓝根、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山楂(焦)、桔梗、大青叶、僵蚕、玄参、黄芩、地黄、天花粉、大黄、浙贝母、麦冬。辅料为糊精和阿司帕坦。 |
|
点击次数:5084 | |
更新时间: 2024-10-17 10:40:33 | |
给厂家留言,让厂家主动联系你 | |
包装规格:20g X 10代 | 销售渠道:OTC | 招商区域:全国全国各地区 |
产品功效:利咽解毒颗粒,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1. 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用量:1. 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