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规格:10g | |
招商区域:全国 全国各地区 | |
销售渠道:OTC | |
批准文号:h10870010 | |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含薄荷脑0.35克、合成樟脑0.56克、水杨酸甲酯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5克、丙酸倍氯米松0.001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硬脂酸、单甘脂、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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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297 | |
更新时间: 2024-10-17 10:4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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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10g | 销售渠道:OTC | 招商区域:全国全国各地区 |
产品功效: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适应症为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用法用量: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运动员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用量: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运动员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