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规格:6万:2ml X 10支 | |
招商区域:全国 全国各地区 | |
销售渠道:处方药 | |
批准文号:H10910022 |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小诺霉素 | |
点击次数:3279 | |
更新时间: 2024-10-17 10:4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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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6万:2ml X 10支 | 销售渠道:处方药 | 招商区域:全国全国各地区 |
产品功效:适应症为本品主要用于大肠埃希菌、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呼吸道、泌尿道、腹腔及外伤感染,也可用于败血症。
用法用量:不良反应
1.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等。
3.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禁忌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肾衰竭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4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5.本品一般只供肌内注射;稀释后可静脉滴注;但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6.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7.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进入胎儿脐带和羊水中,浓度约为母体浓度的二分之一,故孕妇禁用。
2.本品在乳汁中的浓度约为母体浓度的15%,故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慎用本品。若使用本品,应根据血药浓度或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量使用。高龄患者禁用本品。
用法用量:不良反应
1.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等。
3.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禁忌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肾衰竭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4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5.本品一般只供肌内注射;稀释后可静脉滴注;但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6.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7.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进入胎儿脐带和羊水中,浓度约为母体浓度的二分之一,故孕妇禁用。
2.本品在乳汁中的浓度约为母体浓度的15%,故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慎用本品。若使用本品,应根据血药浓度或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量使用。高龄患者禁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