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规格:1g | |
招商区域:全国 全国各地区 | |
销售渠道:OTC | |
批准文号:h13022881 | |
主要成份:头孢曲松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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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043 | |
更新时间: 2024-10-17 10:4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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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1g | 销售渠道:OTC | 招商区域:全国全国各地区 |
产品功效:注射用头孢曲松钠,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胆道感染,以及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等及手术期感染预防。本品单剂可治疗单纯性淋病。
用法用量:1.给药前需进行过敏试验。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3.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4.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5.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
6.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l/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
8.本品作深部臀肌注射时,每侧不可超过1g。
9.新鲜配制溶液放于5℃以下,可维持24小时有效,而在室温只能保存6小时。
10.本品与氨基糖甙类药物不能混于同一注射器内注射,必须分别注射。
11.本品不能加入哈特曼氏以及林格氏等含有钙的溶液中使用。
12.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用法用量:1.给药前需进行过敏试验。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3.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4.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5.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
6.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l/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
8.本品作深部臀肌注射时,每侧不可超过1g。
9.新鲜配制溶液放于5℃以下,可维持24小时有效,而在室温只能保存6小时。
10.本品与氨基糖甙类药物不能混于同一注射器内注射,必须分别注射。
11.本品不能加入哈特曼氏以及林格氏等含有钙的溶液中使用。
12.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