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规格:0.5g | |
招商区域:全国 全国各地区 | |
销售渠道:OTC | |
批准文号:H20043378 |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他啶,加适量碳酸钠做助溶剂。 | |
点击次数:3462 | |
更新时间: 2024-10-17 10:4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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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0.5g | 销售渠道:OTC | 招商区域:全国全国各地区 |
产品功效:本品可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下呼吸系感染、腹腔胆系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绿脓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用法用量:不良反应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发生率约2.5%。少数患者发生皮疹(0.5%~2%)、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转氨酶(SGPT)、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疗程中发生轻或中度可逆性肾小球滤过率降低的情况也有报告。Coombs试验阳性者发生于5%的患者,溶血性贫血和血小板增多偶见,可逆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见于个别患者。二重感染发生率为2.5%,常见病原菌有肠球菌属、念珠菌属等。
禁忌
禁用于对本品或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反应史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患者则应避免使用本品。
注意事项
1.拟用本品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本品、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本品慎用于有青霉素类过敏的患者,因可能发生交叉过敏。应用本品发生过敏性休克时,需予以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应慎用(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
3.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常规剂量时,可发生药物浓度增高,半衰期延长,因此肾功能不全患者需减量应用。血药浓度升高可导致惊厥、脑病、扑翼样震颤、神经肌肉兴奋和肌阵挛。
4.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
5.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本品粉末的颜色可变暗,但不影响其活性。
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皆可升高。
7.以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稀释成的静脉注射液(20mg/ml)在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4小时。
8.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不敏感或耐药菌的过度繁殖,需要严密观察,一旦治程中发生二重感染,需采取相应措施。
9.本品可诱导肠杆菌属、假单胞菌属和沙雷菌属产I型β内酰胺酶,治疗过程中病原菌可产生耐药性,导致治疗失败。
10.本品可导致铜测定法尿糖检验假阳性。推荐应用酶葡萄糖氧化反应测定法。
11.本品属妊娠期B类药物,孕妇仅限于有明确指征时应用。
12.本品少量经乳汁分泌,所以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
13.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告,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
小儿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
用法用量:不良反应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发生率约2.5%。少数患者发生皮疹(0.5%~2%)、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转氨酶(SGPT)、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疗程中发生轻或中度可逆性肾小球滤过率降低的情况也有报告。Coombs试验阳性者发生于5%的患者,溶血性贫血和血小板增多偶见,可逆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见于个别患者。二重感染发生率为2.5%,常见病原菌有肠球菌属、念珠菌属等。
禁忌
禁用于对本品或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反应史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患者则应避免使用本品。
注意事项
1.拟用本品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本品、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本品慎用于有青霉素类过敏的患者,因可能发生交叉过敏。应用本品发生过敏性休克时,需予以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应慎用(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
3.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常规剂量时,可发生药物浓度增高,半衰期延长,因此肾功能不全患者需减量应用。血药浓度升高可导致惊厥、脑病、扑翼样震颤、神经肌肉兴奋和肌阵挛。
4.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
5.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本品粉末的颜色可变暗,但不影响其活性。
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皆可升高。
7.以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稀释成的静脉注射液(20mg/ml)在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4小时。
8.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不敏感或耐药菌的过度繁殖,需要严密观察,一旦治程中发生二重感染,需采取相应措施。
9.本品可诱导肠杆菌属、假单胞菌属和沙雷菌属产I型β内酰胺酶,治疗过程中病原菌可产生耐药性,导致治疗失败。
10.本品可导致铜测定法尿糖检验假阳性。推荐应用酶葡萄糖氧化反应测定法。
11.本品属妊娠期B类药物,孕妇仅限于有明确指征时应用。
12.本品少量经乳汁分泌,所以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
13.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告,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
小儿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